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2609.关于与生活有关的诫命,如十诫,以及律法和先知里的许多诫命,它们因服务于人的实际生活,所以在两层意义上,即在字义和内义上,都是有用的。字义的内容是为了那个时期的百姓和各个人民,他们不理解内在事物。内义的内容则为了天使,天使对外在事物根本不感兴趣。十诫若不包含内义,永远不会以如此大的神迹在西乃山上被颁布,因为它们所包含的一切,如要孝敬父母、不可偷盗、不可杀人、不可奸淫、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,就连外邦人或非犹太人也知道,并且已经被编入他们的法律。作为人类成员的以色列人无论如何都应当知道它们,无需如此隆重的颁布。但由于如前所述,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要服务于人的生活,并作为内在律法所产生的外在形式(它们彼此对应),所以它们通过如此大的神迹从天堂降到西乃山上。它们的内在意义在天上被说出并听见,而它们的外在意义则在地上被说出并听见。
以这一诫命为例,即:要孝敬父母,使他们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长久。天上的天使将“父母”理解为主;将“地”理解为主的国,那些以爱和信来拜祂的人要作为儿女和继承者永远拥有这国。而世人则将“父母”理解为父母;将“地”理解为迦南地;将“他们的日子长久”理解为他们的寿命。再以不可偷盗的诫命为例: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拿走主的任何东西,也不可将公义和功德归于自己。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偷东西。由此可见,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都是对的。同样以不可杀人的诫命为例: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仇恨任何人,不可毁灭一个人里面的任何良善和真理。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杀害他们的朋友。其它诫命也是如此。
2661.“因他儿子的缘故”表示因为祂喜爱这理性,也就是说,喜爱最初理性。这从“儿子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也就是说,婢女的儿子是指纯人类理性或最初理性,如前所述(1893, 2652-2653, 2657-2658节)。诚然,此处并未提到悲伤的原因,但下文说得很清楚。显然,原因就是爱,或说这悲伤由爱而生,因为经上说:“因他儿子的缘故;”下面21:13-21论述了这个儿子。但为让人们知道这种悲伤为何存在,也就是为何经上说:“因他儿子的缘故,这话在亚伯拉罕眼里极恶”,下面用几句话来说明。
主降世不是为了拯救属天人,而是为了拯救属灵人。被称为“人”的上古教会是属天的;如果这个教会完整保留,没有败坏,主就无需生而为人。可一旦该教会开始衰落,主就预见属天教会将从这个世界上完全消失;因此,经上立刻作出主降世的预言(创世记3:15)。上古教会的时代过后,属天教会就不复存在了,取而代之的是属灵教会。第一卷多次提到的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是一个属灵教会。主若不降世,古教会,也就是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就不能得救。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所说这些话的意思:
健康的人不需要医生,有病的人才需要。我来本不是召义人,乃是召罪人悔改。(马太福音9:12-13)
也是约翰福音中这些话的意思:
我另外有羊,不是这圈里的;我必须领它们来,它们也要听我的声音,这样,将只有一个羊群,一个牧人。(约翰福音10:16)
这同样是一百只羊的比喻(马太福音18:11-13)的意思。
“以撒”因代表主的神性理性,故也表示那些被称为“继承者或承受者”的属天人;而“以实玛利”因代表主的纯人类理性,故也表示那些被称为“儿子”的属灵人,这从前面的阐述明显看出来(2658节);这就是为何主由于其神性之爱而感到悲伤。这也是下面21:13-21的意思,在那里,夏甲的儿子和这儿子的母亲代表属灵教会;那里论述的主题是该教会的状态,也就是那些属于该教会之人的状态(2612节)。这些奥秘无法进一步阐明;只能在此简单说明:这个教会的所有状态都以在世时的主来代表,以及那些属于该教会的人将以哪种方式通过祂得救。因此,这些名字同样表示教会的这些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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